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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醫療融合」傳內地「非急重」病人 可直送香港公立醫院接受治療

中央公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其中章節「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在「塑造健康灣區」中,提出密切醫療衞生合作,加強醫療衞生人才聯合培養和交流,開展傳染病聯合會診,鼓勵港澳醫務人員到珠三角9市,開展學術交流和私人執業醫務人員短期執業。

 

醫學會會長何仲平表示,因計劃未有具體內容暫難以評論,惟據他瞭解,若香港醫生到內地執業,可能面對「有啲藥香港慣用,但內地未必用,因為係進口」問題,且香港醫生只要租舖便可私人執業,但內地有限制,需鄰近的人沒有反對才可營業,「好似拎酒牌咁,(內地)如果有人反對,你就唔可以開舖,會唔會到時搞好曬,先唔畀開?」

他續指,現時不多本港醫生有意北上發展,考慮因素包括需要離港、香港經營私人診所較易、在港執業的收入估計得到等,「內地好多嘢都要審慎睇,始終去生疏嘅地方,要畀啲時間」。他認為即使香港醫生北上發展,主要是私人市場的醫生,「現在多數係幾個醫生一個組合,偶爾返去睇症,唔會太影響香港醫療質素」。

《綱要》亦提到研究開展非急重病人跨境陸路轉運服務,探索在指定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試點。何仲平指,不理解當中為何是「非急重」病人,而不是「急重」,但指內地人的確對香港醫生比較有信心,「內地醫生其實唔差,但對香港醫生有信心啲,係醫療品牌」,且現時有不少內地人來港到私人診所或醫院看病,認為目前醫療系統仍可應付,「其實係可以,但你話將來成車成車咁落嚟就唔知」。

食衞局在《綱要》公佈後1日(19日)回應指,政府原則上支持內地指定醫院以普通載客車輛跨境運送非急重香港病人,並向粵港兩地政府申請所需牌照。跨境運送非急重病人的主要目的為便利在粵港人回港就醫或休養。食衞局指,首要考慮是病人當時的狀況是否已經穩定和適合轉運返港。食衞局指在這大前提下,他們相信非急從陸路轉運並不適用於需要救護車轉運的病人。

另外,《綱要》提到推動優質醫療衞生資源緊密合作,支持港澳醫療衞生服務的提供者在珠三角9市,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設置醫療機構,發展區域醫療聯合體和區域性醫療中心;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開展中醫藥產品海外註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發展健康產業,提供優質醫療保健服務,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等。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除關注《綱要》令香港獨特地位被削,令香港的獨立關稅區地位受損外,也憂慮《綱要》主張城市融合,反會帶來城市間的資源及人才爭奪,認為香港當前在醫護及教育等方面人才短缺,大灣區融合後,極可能令人才流失,影響香港長遠發展。他批評特區政府,不但未能提出具體方案,挽留人才,反而如「啦啦隊」般,為《綱要》搖旗吶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