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 唐英傑煽動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

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罪名成立,法庭星期四處理他的求情。

案發後一直還柙的唐英傑,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案件不設陪審團,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陳嘉信,經十五日審訊後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項罪名成立。

控罪指,他在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駛經中環、金鐘、灣仔一帶,去到柯布連道及謝斐道交界,衝向警方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