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承認分裂國家罪及洗黑錢罪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控四項控罪,他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

鍾翰林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應訊,他被控在去年4月至10月期間,涉嫌與他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於去年7月至10月與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

洗黑錢罪就指他涉嫌於2018年至去年,在Paypal帳戶持有約13.3萬元,以及匯豐銀行帳戶持有58.2萬元款項。

鍾翰林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以及一項洗黑錢罪,認罪時稱問心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