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煽惑他人於立法會選舉投無效票獲判緩刑

一名男子承認煽惑他人,在去年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無效票,被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

57歲被告周榮達報稱從事製衣業,早前承認兩項控罪,涉及在選舉期間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案情指去年11至12月,被告在個人社交媒體發文,並將貼文分享至其他專頁,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選票,令該選票在選舉中會被視為無效。

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指,這類案件涉及選舉性質嚴重,加上報告不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法庭只餘下監禁式刑罰,決定以三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沒有犯罪紀錄,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