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度納入國安法 公務員測試今日起接受申請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於今年6月11日及18日或如有需要於6月或7月內的其他日期在香港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今日起報名參加。當局會因應疫情的最新發展,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調整安排,並在當局網頁公布。發言人提醒有意參加考試人士應留意最新公布。

政府會在試場採取預防措施,以保障考生和監考人員的健康,包括在試場的指定位置設置體溫監察站,要求所有考生和監考人員必須通過「疫苗通行證」的要求,並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進入試場及在試場內戴上口罩,以及擴闊考生座位之間距離等。如有需要,考試會分多日舉行,以減少每日在試場的考生人數及確保考生之間的社交距離。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其中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測試不同等級的成績可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中英語文科獲接納的等級成績替代。不同的公務員職位有不同的中英語文能力要求,應徵者須留意有意投考的職位的有關要求。能力傾向測試則沒有可替代的公開考試科目或等級成績。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考慮參加是次考試,以便在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前,當有關職位作招聘時,符合應徵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