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協助十二港人中李宇軒潛逃,案件押後至10月再提訊。
因前年818及831遊行,正在服刑的的黎智英完成提訊後,由囚車押離西九龍裁判法院。
控方申請將案件再押後至10月12日,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
黎智英的三項控罪中,兩項與國安法有關,包括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去年7月至今年2月,在港請求及串謀他人,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等敵對行動。
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在李宇軒被捕後,協助他潛逃離開香港。